第三方检测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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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

基础信息

标准号:JT/T 451-2017

发布日期:2017-07-04

实施日期:2017-11-01

制修订:修订

代替标准:JT/T 451-2009

中国标准分类号:R09

国际标准分类号:03.220.40

技术归口:交通运输航海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批准发布部门:交通运输部

行业分类:交通运输、仓储和邮政业

标准类别:无

备案信息

备案号:59418-2017

备案日期:2017-07-26

备案公告:2017年第8号(总第212号)

适用范围

本标准适用于沿海、内河从事货物装卸、过驳作业的港口、码头、装卸站。从事船舶修造、拆解业务单位的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建设可参照使用。

起草单位

烟台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、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、大连海事大学

起草人

张春昌、韩龙、丛旭东、董艳、熊德琪、程金香、汪守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