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础信息
标准号:HJ 1253-2022
发布日期:2022-04-27
实施日期:2022-07-01
制修订:制定
中国标准分类号:z
国际标准分类号:01.040.13
技术归口:生态环境部
批准发布部门:生态环境部
行业分类: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标准类别:环保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86190-2022
备案日期:2022-06-06
备案月报:2022年第6号(总第266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、监测方案制定、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。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、气污染物,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。电子工业排污单位中,自备火力发电机组(厂)、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。
起草单位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、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
起草人
暂无...